加强保护森林资源宣传 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珲春林区公检法联合开展
“绿色守卫2021”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月活动
记者:于文君 通讯员:康凤姣 田茹
为切实保护珲春林区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有效普及宣传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中旬至7月末,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珲春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了“绿色守卫2021”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
为做好宣传月活动,珲春林区公检法负责此项活动人员,召开了联席预备会议,制定了《珲春林区“绿色守卫2021”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对此次活动做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宣传活动历时四个月,共覆盖了辖区12个林场, 92个村屯,8558户村民,共出动珲春林区公检法干警1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宣传手册9000余份、宣传条幅100条、宣传展板10余块。
4月21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森林公安局干警来到春化镇及所辖村屯、春化林场等地,这些地方多为涉林案件多发乡镇村屯,干警们进行了全面的走访,采取车辆道路宣传、进村入户、悬挂条幅、路口设置永久性展板、发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宣传单等形式,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给当地群众和林场职工耐心讲解侵害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刑责规定、林区涉案野生动植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相关制品种类、积极宣传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农犯罪,告知辖区群众野生动物、绿色植物、森林等对我们人类的重要作用,呼吁群众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自然环境。
同时,告诫群众不要实施乱砍乱伐,不要乱捕滥猎和走私和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不要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情形。
倡导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自觉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爱护野生动物、预防森林火灾的活动中来,共同构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山清水秀美丽的家园。
7月26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森林公安局干警30余人,来到凉水镇及所属村屯、凉水林场等地,在凉水林场会议室,公检法干警与凉水林场领导班子成员和凉水镇各村村民代表开展了座谈,主要围绕困扰辖区群众多年的国有林地和集体林地确权问题展开讨论,林区法官、检察官和公安干警,以案释法,为林场干部和辖区群众代表讲解遇到上述矛盾纠纷,应该如何解决。随后干警们又为各村民代表送上宣传手册和宣传单。
当日适逢凉水镇农村大集,公检法干警又走上街头,摆放宣传板,向赶集的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认真解答过往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告知群众哪些动植物是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号召大家保护辖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爱护共同的家园,干警们为群众送上一场法治大集,让法律真正走进村屯、走进企业、走到广大人民群众身边。
通过此次“绿色守卫2021”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月活动,拉进了政治队伍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有效提高了珲春林区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的法治意识,为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也营造了群众主动举报乱砍滥伐、滥捕滥杀等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逐步形成爱护动物、爱护森林、爱护环境,你我同行、共创绿色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美好家园,打下良好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