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惠企措施 保障企业发展
记者:王 译 通讯员:邵明畅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7月29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祖贵与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杨波来到露水河林业局召开座谈会,结合法院审判职能,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暖企惠企安企六项新措施》(以下简称为“新六项”)作了相关介绍和解读。
党组书记、院长王祖贵在会上讲到,“新六项”是法院聚焦疫后企业实际司法需求,围绕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角度出发,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措施,对司法政策作出了一系列必要调整,包括制度机制创新、业务流程再造等,其中部分举措为“全省首次”,特别是首次对涉企民事财产保全工作作出规制,首次从全省层面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用时作出明确规定,努力缩短涉企案件办案周期,最大限度为企业办事减环节、减时限、减成本,努力实现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实现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回应了企业司法新期待。
政策讲解结束后,王祖贵院长听取了林业局在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并针对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市场、金融、劳动争议等方面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和强大法律保障。
王祖贵最后在会上表示,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今后在“新六项”政策施行上和执法办案过程中将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打造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司法体系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